孙某2011年民间借贷42万元本金,2014年5月13日我保全欠债人824500元财产,封欠债人一个房子,过后给我利息25万利息,2014年12月4日判决给我42万元本金利息按银行利率四倍计算,我裁决生效了2015年6月走中法拍卖了,2015年12月11号欠债人与案外人的虚假诉讼法院枉法裁判判对方买卖有效之后2016年1月5日强制解封,致使保全物灭失了,给我造成严重精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欠债人不抓不说也不上黑名单,有承诺人保证拿门市替欠债人还帐法院也不执,肯请您们帮我怎么办好
2025-03-15 04:1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问题。 民间借贷纠纷。您的债权人(孙某)在2011年向您借款42万元,并约定按照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如果双方未能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则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保全措施。您于2014年采取保全措施,查封了欠债人的房产并要求其支付利息。在此期间,欠债人可能会提出异议或反诉,以对抗您的保全措施。同时,如果您未及时行使追偿权,也可能导致保全措施失效。 判决执行。经过多次尝试后,您未能成功执行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提起再审申请或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枉法裁判。您认为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可能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如违背程序公正原则、偏袒一方等。此时,您可以通过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提交司法建议书等方式寻求纠正。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代理。 -跟踪案件进展。定期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提起上诉。若一审判决结果对您不利,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争取赔偿。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积极争取经济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积极沟通。与欠债人及担保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请记住,在面对法律问题时,保持冷静、理智和合法合规是至关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但请注意,最终的解决方案需由专业人士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