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离婚经济纠纷的问题想要咨询,我跟我老公13年结婚,房子属于他的婚前财产,但是装修的时候我娘家陆续出了两三万,房子买的时候首付是25万,总价75万,2016年我们打算换房子,所以把当时住的那套卖了,价值是121万,因为我当时名下有贷款,所以征信报告不建议买房,我们如果想再购置新房只能离婚以他个人名义买,当时我们只是简单写了一个协议,如果以后涉及到离婚,那么房产各自一半,之后就离婚了,新房过户后我们又办理了结婚,房子是按揭买的,每个月还5300的贷款,我每个月的公积金也都取出来还贷款,总共有两万五到三万的样子,我们有一个三岁的男孩儿,孩子我要,我们如果现在离婚,法院会判给我多少钱
23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离婚经济纠纷问题,具体情况需要了解更多的细节。一般来说,离婚时涉及的经济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以及如何分担; 房屋分割。若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则可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后购买且用于家庭生活,则通常由双方协商处理或通过法院判决确定; 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分配。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 共同财产分割。包括房产、存款、股票等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的分割。 具体到您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与丈夫存在离婚经济纠纷,并且需要解决这些争议,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孩子利益和社会福利因素,避免因争执而导致对子女成长不利的情况发生。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