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婚,与前夫有个女儿自己带的,离婚四年后与现在在丈夫结婚现在有一个两岁一个月的女儿,由于婆媳关系,夫妻性格不合,价值观不和等原因决定离婚,我想争取抚养小女儿的权利,有机会吗?
18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您已经与现任丈夫共同生活并生育了孩子,因此具有抚养孩子的权利。至于抚养权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等。 首先,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家庭律师或心理咨询师,了解您的具体家庭情况,并寻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沟通、调解等方式解决婆媳关系和夫妻之间的矛盾,以达到和谐共处的目的。 其次,在离婚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法院认为您符合相关条件,可能会支持您的请求。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作为家长,您都有责任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希望您能够勇敢面对挑战,努力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