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不得已原因,在9月中旬跟领导说11月份做完就不做了,期间一直让先招人,交接工作,领导也不管不问。在11月份做完后,再次确认过。最后到发工资时没发,说我自动放弃的,并且说没有交接工作造成公司困扰。最后再三打电话,他们没办法,说是会给我月底前发,目前还是没到账。这种该怎么办?工作的话是做了6个月,未签合同。关于证明自己工作过的证据都有哪些?之前软件账号和跟他们聊天的说会发的记录可否有效?
2017-12-31 20:4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