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母亲于2017年11月26日在昆明市官渡区官南大道上过人行斑马线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轿车撞伤,肇事司机当场逃逸,请问,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2025-03-19 00: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造成严重后果。即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行为人具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和能力。 在您的案件中,您提到的是车辆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的情况,这不符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件。虽然驾驶员可能面临其他法律责任(如交通违章),但并不能因此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