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和和老公离婚,老公做生意以他名义在我父母那里借了10多万,打了借条、他的名字,如果离婚我要承担吗?
2025-03-19 02:08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应视为共同所有。因此,在您与您的丈夫离婚时,这笔债务属于你们共同共有财产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您认为这笔借款是您丈夫个人债务,并且不希望将其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则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您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这笔借款不属于共同财产范围,只由您丈夫负责偿还。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这笔借款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是仅用于其个人生意或投资,您可以要求法院认定该借款为个人债务。 最终决定是否承担这笔债务以及如何处理它需要您和您的丈夫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