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对设计项目合同价不一致是违法吗?
29天前一、审计机关无权审查和认定工程设计项目的合同价格是否合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投标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条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方式组织评标的情形,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有义务对其提供的设计方案或者图纸等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时实际情况不符的重要事实,否则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五、在实践中,如果发现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或图纸与实际施工效果差异较大,且未能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或理由,可能会被审计机关认为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之一。此时,应以证据确凿的事实为依据,通过合法途径追究设计单位的责任。 综上所述,虽然审计机关可以审查工程设计项目的合同价格,但其没有权利直接决定该价格是否合理。因此,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采取正当的法律手段,如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