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侄女在老家的一家保险公司上班,她大学刚毕业,她的上司告知她每月底薪三千元,没有五险一金,但是签订的合同并没有体现工资,同时扣押了我侄女500元现金,告知离职时会再退还,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要看工作满一个月了,跟我侄女说第一月工资是1500了,而且给她发放工资的并不是公司,而是这个领导,同时威胁她们说,擅自离职在同行业是不会被录取的,请问,此公司或个人是否属违法行为,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2021-06-04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