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几个人合伙给别人盖房子,(收取手工费的)没有工头没有老板,也没有任何文字结义。挣了钱大家平分。有一个人干活的时候,出了意外(摔下来了)死亡了。请问谁对这件事情负责。
2025-03-17 00:2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几个合伙人共同出资修建房屋,并且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那么需要依据以下原则来确定责任。 适用过错推定的原则。即如果无法证明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过错,则应当推定其有过错。 如果能够证明某一方当事人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他当事人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任何一个具体的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因此应该适用过错推定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有足够的理由认为是其中一个或多个合伙人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那么他/她可能会被认定为该事故的责任人。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准确地判断出是谁对事故负责。因为没有人能证明某个特定的合伙人是否真的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因此,最好的做法是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情况并采取适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