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发一条求助(告诫)广告:本人于2016年6月24日以车销业代的形式加入汇源饮料瑞金营业所、在岗期间表现良好、业绩良好!但是在后来公司不动声色的把我们原本重点产品经营权给否定了!至此后来我们都是以垫付的形式在勉强支撑!直到2017年2月底我选择离职!(垫付款也直到2017年3月份打货过来才兑现清楚)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公司以我连续2个月低业绩为于不给我发放2017年2月份工资!!(此事也直到4份本人才知道) 请问我该如何维权!烦请律师解答!谢谢
2024-09-14 04:30尊敬的客户。 您遭遇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法和商业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赔偿。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也指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寻求内部调解。首先,您可以尝试通过内部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即直接找所在公司的相关部门或上级领导沟通解决。 劳动争议仲裁。如果内部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您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 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 请您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维权过程中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祝您维权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