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离婚了,但是自己的户口在成都双流区东岳村七组,那么那里的房屋搬迁该有我的安置房吗?
2025-09-25 09:44尊敬的用户,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当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您与前配偶对这些事项存在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判。 至于您提到的房屋拆迁安置问题,通常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款是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分配的。如果拆迁协议中明确了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并且您在拆迁过程中得到了相应的补偿,那么您可以依据协议要求对方支付相应款项。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或者协议未得到执行,建议您与前配偶协商解决。 另外,即使您已经离婚,但户口仍在成都双流区东岳村七组,您仍然享有居住权,除非有特别规定或协议。因此,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建议您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