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妹妹今年17岁,在一家餐厅打工已有三四个月,尚未签过劳动合同。今天她去找她们经理提辞职一事,准备下个月离职。可是她们经理以年底不好招人为由不批准,说等招到人才能让她走。据我所知,本来没签合同都不用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她现在提前说了经理还是这种态度,请问律师,我妹妹该怎么办?
回答数:662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就可以辞职,不让走建议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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