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治安巡防员,单位规定我月休四天,在我正常休息日外出,单位要求我写请假条。由于我没有写请假条被单位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罚款100元并通报!请问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罚款合法吗?谢谢!
17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且不得损害员工合法权益。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没有违反任何规章制度的规定,则单位无权对您进行罚款或通报。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因此,即使您未按照规定的时间休假,也应视为正常出勤。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该事件的具体情况,如果单位确实存在不当之处,请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