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A公司上班,3月中旬犹豫公司不支付工资,我书面提出辞职通知,而此时我正在做的B公司(A公司甲方单位)的项目未完工,处于对B公司的负责人的认同,我继续在项目上做管理,于3月底B公司负责人得知我数月未发工资就私人通过微信转了1万给我当生活费,并约定如果公司未给我发工资,此款项以后做项目款冲抵。发了工资直接还给B公司负责人。后来我和公司一直坚持到仲裁,所以该1万元被做成了工程款项。 所以A公司就上诉之事,于项目属地派出所报案,侵占或者诈骗,并立案了, 我想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A公司负责人可以作证,该1万元为他主动自愿个人借给我的,只是约定了如果公司不给我结清工资,充作公款,
2025-10-12 20:19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您的情况属于民间借贷关系而非诈骗或侵占罪。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是合法的,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借款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请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工作证明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您证明您的行为并非出于恶意,而是基于正常的经济往来和商业合作。 其次,关于公安机关立案的问题,这通常是由公安机关决定的。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询问具体的情况,了解是否已经立案并进行调查。同时,也可以联系法律顾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最后,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智,积极应对,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