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月28号开始工作的,但是我在9月24号提出辞职,他们说10月24号走,因为我10月1号有事,所以我9月30号要走,在上班期间我有3天没按规定上班,到今天我去问领导他们说我既辞不发工资的,还说是我的问题,我也觉得我有时候不去上班有点任性,毕竟我才17岁,但他们说不发工资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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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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