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专毕业去北京上班,说是工作两年才可以把押的一个月工资归还(第一个月没工资 实习期三个月)但是加班没有加班费,平时晚点下班就算了结果周日也要求加班,16年12月7号上班,到五月底辞职,期间本人只签过学校就业协议,公司与本人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顶多也就是老板有过口头约定,结果离职那天没有给我扣押的薪水当月的薪水也没有结算,说什么是公司规定。 证据就只有通知我被录用的短信,上班打卡拍摄的视频和最后一个月的打卡记录电子表格。 希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的薪水并取得相应补偿,但是不知道哪种维权途径更有效更适合。 感谢律师的分析!
2021-07-12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