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朋友一起开了个快餐店,他出资20%.我出资80%。他来帮我管理,我给他10%干股,另外每月工资给4500。现在我们开始盈利了,他说4500的工资不算在我们盈利里面,要我单独给他发,请问对吗?
2024-12-07 07:48您好,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分红应当与实际经营成果挂钩,并且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您的朋友提出将您每个月的工资收入单独作为他的红利计算,这可能违反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法律规定。建议您双方重新协商并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公司运营中的利益分配问题。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