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被撞,对方有保险,对方全责,赔偿问题
2024-10-09 07:4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本案例中,如果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并且事故责任明确为对方全责,则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伤者或其近亲属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对于超出交强险范围的其他经济损失(如修理费、交通费等),则应由侵权人即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可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双方责任比例,然后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进行赔偿。 此外,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伤者或其近亲属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照片、报警记录、医院就诊证明等,以便在后续理赔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