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婚后和老公在成都买房,我们是2009年结婚2012年买房,买房的首付是他妈给的,婚后因为有孩子又要承担房贷,所以协商房贷男方付,女方主要抚养孩子,所以孩子的所有费用都是女方支出的,包括家里的物业,水电气费都是女方付的,现在男方要提出离婚,女方要求孩子归女方,房产一人一半,有没有可能
12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屋贷款,并且您的孩子由您抚养并承担生活费用,那么您有权请求将房产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男方认为自己也有权利分割房产,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明自己对房产具有所有权或贡献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以下因素来决定是否支持男方的主张。 男方是否有证据证明自己对房产进行了投资或贡献; 男方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房款; 男方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继续抚养孩子。 婚姻关系是否存在严重破裂,如长期分居等。 最终结果取决于法院的具体判决,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法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