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入职时谈的岗位和入职后岗位不符,工资也是按照私自调换的岗位来算,目前离职,按公司规定单休,4月上班22天,工资按照30天平均工资乘以上班天数来算,休息说是不算工资,是否合理,人事不回复信息,财务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谢谢
2025-07-27 02:50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例如岗位变动未依法进行,或者工资计算方式不合理等,可能会影响您的合法权益。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没有与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公司补签合同并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工资。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作时间安排不合理,也应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建议或申请加班补偿。 至于休息日的说法,这通常是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包括双休日和部分法定节日。如果公司未能提供这些假期,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