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打工,口头上说过从2018年4月23号打到8月10号,但是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今天5月12号,和老板辞职,老板不允许。同事会欺负我。应该怎么办?可以发短信吗?因为上班不允许接电话,每天工作时间是早上9:00到14:00 下午16:00到21:00会有加班情况。
2025-07-27 01:49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要求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此外,如果您在工作中遭受了不公正对待或存在其他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您也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关于是否可以发送短信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雇主之间的具体约定。如果双方之间有明确的沟通方式约定,例如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平台进行联系,则可以通过这些渠道直接表达您的想法和需求。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您可以尝试以书面形式(如信件、电子邮件)与雇主进行沟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于同事可能欺负您的情况,建议您寻求人力资源部门的帮助,由他们介入处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证据,例如录音、视频等,作为支持自己诉求的依据。 总之,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可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