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里做了一个多月,不做了,老板要扣百分之35合适吗?
2025-07-27 02:19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因为工作态度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认为不适合继续雇佣的,也是需要提前通知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然而,如果你是由于身体不适或者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那么你可能不会受到上述规定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直接与你的雇主进行沟通,说明你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得到合理的处理方式和待遇。如果你确实有健康问题或者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而公司没有提供适当的解决方案,你有权拒绝执行剩余的合同条款,并请求获得相应补偿。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情况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你详细咨询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或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