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同志,今天问一个问题。大概是在2004年吧,那时我是一个在厂的长期故定工人,结婚是在89年。04年我厂工人宿舍改造盖了一栋两门四层楼房。一共16户,当时在厂家属院居住人员之尊或忧先购买。当时因为我生活比较困难,又想买房,于是我就和我岳父说明了我厂的情况和我的想法。当时对他说我买房可我没钱。您老如果有先给拿上,他当时还问我说是不是别人买了你买不起觉得面子上过不去啊?我说不全是,是因为一个是我是本厂员工在此居住上班方便。二是当时我岳母身体不太好心脏不好血压还高。每每犯病都是喊我们夫妻两。岳父经常处远门。我妻子的一哥和一弟弟都离家远照顾老人不方便。还有一妹妹也帮不忙。所以说等房子交工您二老先
17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问题是与工厂宿舍改造有关的房屋购买纠纷。如果您的岳父同意提供购房资金,那么您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首先,您应该详细了解您所在地区的关于房屋买卖的规定。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费、房屋产权登记等问题。此外,您还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购房协议中的各项条款,特别是关于付款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如果您无法自行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律师可以帮助您审查购房协议,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他们还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建议,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最后,请记住,在任何涉及金钱和财产交易时,务必谨慎行事。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