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7岁,2岁半时父母离异,我留在父亲家生活。母亲离开后杳无音信,父亲也丢下我去外地打工,另外成家生子。我一直由姑母抚养,我父亲从未给过我们抚养费。我想问:我姑母可以在法律上将我过继到她的膝下吗?我们可以问我父亲讨要十多年来的抚养费吗?
2024-08-28 07:02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是其父母或者有监护权的人,例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如果您在2岁时被遗弃并且没有找到您的母亲,那么您有权要求法院认定您为孤儿,并指定一名具有抚养能力的自然人为您的临时监护人。如果您的父亲拒绝承担抚养责任,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他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此外,如果您认为您的父亲未履行应有的抚养义务,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注意,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父亲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履行抚养义务。 最后,关于过继问题,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的过继行为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审批手续,且需要符合特定条件,如未成年人本人同意、原监护人同意等。因此,建议您与有关机构联系,了解具体的过继流程和所需材料。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应该尽快采取行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支持。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因为疏忽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