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已付30%.现在还让再补12万,没有,是不可以要求退房
2026-01-18 12:2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这一原则,并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 如果您已经支付了购房款的30%,且对方要求您再支付12万元,这可能意味着双方之间的合同出现了违约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或选择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款项。 请注意,具体处理方式应基于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您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