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技术负责人承包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未签订合同。雇员(生产辅助工)在工作岗位(负责场地道路卫生清理)被第三人伤害(被第三人驾驶摩托车伤害),责任咋算?算工伤不?公司承担啥责任?
2026-02-24 17:0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 至于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第三人是故意或者过失导致伤害,则应由其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如果第三人无过错,则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担部分责任。 对于公司而言,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首先,公司应确保其雇佣关系合法合规,避免发生任何可能导致员工受伤的情况。其次,公司还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管理,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最后,公司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协助工伤员工申请工伤待遇。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