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2010年9月在民间高利贷借了一万元,借期为一个月,我在担保人后签名,按了手印。2011年4月她又向这个债主借了两万元,借期也是一个月,担保人后我又签了字,按了手印,可她告诉我前期的还了,我才担保,中途债主来找过我几次,也找过朋友几次,去年朋友跑了,可今年6月9日债主找到我,叫我还钱,并说不还到我家吃住,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帮我出出主意,谢谢
10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朋友可能涉及到了非法放贷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发放贷款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或者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向公安机关报案。您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说明您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警方进行调查处理。 与债权人协商。您可以尝试与债权人进行沟通,表达您的困难和还款意愿,看是否可以达成分期偿还的协议。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无法解决债务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关于非法放贷的相关法律规定,避免未来再次发生类似的情况。 请记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最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