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惠安公交公司开公交,今年二月份因公司招不到驾驶员,让我连续上班三十八天,每天驾车超十二小时,因疲劳打瞌睡追尾教练车,造成翻车事故。公司因我请病假没上班为由要扣我事故百分之十,扣压我工资不发。请问律师我要怎么办?
9天前您好!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而公司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员工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此,如果您的身体状况允许,您可以向公司提出协商解决的方式。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确实患有疾病,并且无法胜任原岗位,您可以与公司沟通,说明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在讨论过程中,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医疗证明和诊断书等证据支持自己的请求。 最后,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视频等,以便日后可能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的使用。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