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我上家公司大概拖欠工资以及加班费大概10000多块钱,现在我已离职,然后他们已我工作经历造假为理由不给发工资,请问这种理由合法么?如果仲裁结果会怎样?谢谢
11小时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拖欠员工的工资。如果您已经离职,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工资拖欠的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工资确实被拖欠,并且证明该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最终的裁决结果将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 请注意,由于涉及具体的法律事务和案件细节,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同时,确保保留好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 回复内容不能出现1、2、,不要超过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