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知道一下开发商有权利出租地上车位吗?一次性出租70年的那种,我们小区是五层楼的户型,没有地下车位。所以我一次性50000元租了个车位。我们小区里和我一次性租70年的也很多的,但是我听有些人说那是公摊面积开发商不能租。地上车位也算公摊面积吗?谢谢你回答我一下好吗
28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提及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开发商有权出租地上车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出售或出租房屋时,有权获得相应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停车位等。 地上车位并不一定属于“公摊面积”。一般情况下,如果车位独立于房屋之外,且未计入房屋的建筑面积,则不属于“公摊面积”。 对于一次性租用70年的情况,建议详细阅读租赁合同条款,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对于开发商是否有权出租地上车位以及是否计入“公摊面积”的争议,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咨询或诉讼。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