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8月进公司的,然后当时11月份公司送我出去培训,签了一份培训协议,协议合约是2年。但是我现在跟公司提出了离职,我是不是需要支付公司违约金。还有,我跟公司合同2017年11月已经到期了,但并没有续签合同,期间公司一直给我缴纳社保,正常发工资,那么,从合同到期后,到我现在提离职的这段时期,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合同,是不是属于违法呢。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2025-07-29 18:51关于您提到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有助于理解的解答。 是否需要支付公司违约金。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在2016年8月进入公司,并且在11月份接受了一次培训,这通常意味着您至少要工作满一年才能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补偿。 -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律法规,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通常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合同未续签和社会保险和工资发放情况。 -您所提到的情况表明,公司在2017年的11月已经到期的合同期内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正常发放工资。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愿意重新协商或签订新的合同,那么可以认为合同并未真正终止,因此公司应当履行原有的义务,如继续提供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关于赔偿请求。 -关于赔偿请求方面,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雇主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员工可能会有权要求赔偿。然而,这种情形下的赔偿范围通常比较有限,而且通常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劳动合同纠纷。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中遇到了不合理的行为或者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或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比如申请劳动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