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在2015年身份证丢失,丟失后我及时就补办了身份证,补办来的身份证都用了3个月了,一天银行找到我家让我还款,才知道自己的身份证被别人捡到办信用卡了,还恶意的透支了5000,我去银行找过多次都没得到解决,银行的人说身份证丟失了没登报,他们不负责,总是推辞,只到今年前天我去查了本金和利息都到一万多了,我现在的信用受到严重的损害,我要经过法律途径解决,应该怎么做?我的联系电话是19995983827
2025-10-17 15:31首先,建议您尽快与银行联系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您的身份。如果银行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您的身份,则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查以确定信用卡欠款是否由您本人所为。 其次,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如果您对银行的行为不满,也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帮助,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当地的消费者协会。 最后,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帮助您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请注意保存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证据,以便将来需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