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委会一名副主任辞职,出现了缺额,以具《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村委会成员辞职出现的缺额,应及时补选,补选工作由村委会主持。我们村,村委会一名副主任18年7月10日辞职了,村委会和街道办拒不进行补选工作。回复理由是补选工作由村委会主持的,村委会不同意进行补选。这样的回复村民不认可,村委会主持补选工作,并没有权力决定补选与不补选。《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明确说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产生的缺额,应及时补选。我们可以起诉村委会吗?
16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在收到辞职报告后及时进行补选工作。如果村委会拒绝进行补选工作,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寻求救济。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您的诉求符合法律要求。 联系上级机关或政府相关部门。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反映情况,请求上级机关介入解决。 寻求法律援助。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进行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交书面申请。准备一份完整的书面申请书,详细说明您对村委会拒绝进行补选工作的不满以及您的权利和需求。 调解不成时,提起诉讼。若村委会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村委会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履行补选职责。 通过上述途径,您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保持冷静,理性应对,避免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