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4年4月入职某机械制造公司,同年6月26日出了工伤,事后评为十级伤残,2017年10月,在医院查出了颈椎病,医生建议休息,休息了两个月之后,还是感觉不舒服,公司缺拒收病假条,不许批准,事后公司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我邮递一个快件说我缺勤,记过,过了一段时间有给我邮了一个开除单,说也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过了大概一个月,公司说给我办理失业险,后来我去社保问我工伤的事情,社保局说公司给我开除了,就不给我十级工伤赔偿了,说社会保险法里有规定,只有本人提出辞职才会给工伤补偿,我想请问公司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单方把我开除,还不赔偿我工伤的钱,这样做合理吗?
16天前您的描述中存在一些混淆和误解。首先,您提到的“工伤”并不是指一般的工伤事故,而是针对特定职业或岗位的风险性伤害,如在工作过程中因机器操作不当导致的伤害。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公司在未征得您的同意的情况下解雇您,并且拒绝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关于您是否能够获得工伤赔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理或者违法,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举报公司不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您的工伤情况。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材料,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公司,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赔偿责任。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