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工作近6个月,未签订合同,现在厂里不给辞工,还说如果我要辞工的话就得把前几个月的工资还给他,我该怎么办啊?
16天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的情况属于这种情况。如果你在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满一年,你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你提到的“如果我要辞工的话就得把前几个月的工资还给他”,这可能是指你的工资是基于你工作的月份数来计算的。如果你已经工作了6个月,那么你应该有权得到至少6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但是,这种说法并不合法,因为你不应该被迫偿还任何款项。建议你尽快和工厂的负责人沟通,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法律帮助,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