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案,共拆3次,第一次在2010年拆违100平,后二次在2012年拆违327.69平和593.963平,以前以规划局和国土局为被告至今我没有得到补偿。
回答数:331
您好!关于您所涉及的房屋拆迁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您认为政府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或者未获得相应的补偿,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拆迁行为违法,并要求获得合理的赔偿。同时,建议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顺利进行诉讼程序。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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