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挂海尔新宝厨电在工商局这是否违法,新宝不属于海尔集团,能否挂'海尔'二字?
2024-09-06 14:3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根据该条规定,在经营活动中,任何违反此规定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新宝电器确实不是海尔集团的子公司或直接关联公司,并且其产品也并非由海尔集团生产,则在您的营业执照上挂载“海尔”字样可能并不构成违法行为。然而,如果您希望使用“海尔”作为品牌名称来推广自己的业务,建议您首先确保新宝电器与海尔集团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