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和一家企业该企业法人为另一家企业法人从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60万元还款期限为一年,贷款没有还,借款人失联,2014年,银行在法院提起诉讼被驳回,2016年又提起诉讼被驳回,期间我作为担保从未收到来自银行的催款,2018年2月,本人被当地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现在银行账户被冻结,请问这么长时间了,我还有没有担保责任?法院经和银行还有没有权利执行 我妻子的账户以及我们双方共有的一套,正在按揭中的房产,以后我该怎么应对?
2025-07-23 00:0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您作为保证人,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有权向您主张债权。但是,由于借款合同中可能有约定或法律规定了您的保证责任范围,或者您与借款人的债务纠纷已经解决,银行可能会放弃对您的追索权。 银行在提起诉讼时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驳回起诉。这可能是因为借款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存在瑕疵,或者是借款人在诉讼过程中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并未违约。 鉴于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还款期限已过,且借款人失联导致无法联系到他们,银行可能放弃了对借款人的追索权。此时,即使借款合同中有约定,您也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您成为被执行人的过程中,银行可能会采取措施冻结您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您的存款账户,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您认为银行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您提到的其他账户和房产,由于它们都处于按揭状态,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您成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这些资产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风险和应对策略。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调解等方式来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