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们是在超市里面设了专柜,是5月30号进的场,合同是写到12月31号。写的时候负责人就说超市里都只可以这样写,那个时候我就跟他说这样写我们没保障,这个都是口头上说的没用。以前是有两家做熟食的都没有做起来,现在我们的生意还可以。他现在又要收回去说公司要自营,请问一下我家添制在超市里的冰箱设备是不是可以要求他们超市里面回收呢?他只说货可以回收,设备他们不要。
4小时前您好! 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和商业惯例,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归属,并且没有特别约定或补充协议,则该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应归于对方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其他证据表明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您,否则超市有权收回这部分设施设备。 然而,如果您认为超市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相关部门投诉。您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先收集充分的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寻求调解。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尝试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如消费者协会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解决当前的问题。如果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随时与我联系。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