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问题 我们离婚一年多了孩子始终都是和我生活在一起 只是抚养权在他爸那里 他爸已再婚而且女方还带有一个女儿 我现在想挣回孩子的抚养权 请问我能争取的过来吗
17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子女抚养权变更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内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时,法院会依法进行审查。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子女随被告生活的条件显著优于随原告生活的条件。 原告因重病、吸毒等导致丧失或不适宜履行监护职责。 原告与子女共同生活多年,对子女教育、成长具有特殊贡献。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离婚一年多,而孩子一直由您单独抚养,且对方现有一名女儿并与他人结婚,这意味着对方可能不符合上述规定中的任何一条要求。因此,要成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建议您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更适合照顾孩子,例如经济能力、教育背景、家庭环境等,同时也要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求和感受。此外,您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都希望您能够保持冷静,理性处理此事。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