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跟别人合伙做生意,由于合伙人在上班的时候出意外死了!经协商他家人已45万把合伙人的股份转让给我们,签了份协议在公正处公正过的,但之前还有几十万的外债没还清,这笔债务跟他们有联系不,签协议时没有说明之前的外债
2025-05-11 06:30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合伙人之间对债务的承担存在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因此,在您丈夫与他人合伙生意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就债务的承担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那么这部分债务应当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 然而,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并未详细说明之前对外的债务情况,可能会导致后续产生的债务责任不清。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要求对方提供关于债务的相关信息,并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通过法律途径或仲裁程序。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