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平舆县一位个体户,去年由于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向亲近借了28万现金,一分五利息。因为效益不好,至今本息都没还上,我们也在四处借贷,现在对方急于要钱,又关了我们的门店。请问我该如何办?可以通过法律延长几个月归还吗?
2024-08-28 19:31你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还款的违约金。在你的情况中,如果借款到期后仍未偿还借款,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债务。 其次,关于利息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无效。因此,你的利息超出国家规定的上限,应视为高利贷,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法得到保护。 再次,如果你确实有还款意愿和能力,建议与债权人协商,争取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同时,你可以寻求政府或行业协会的帮助,比如申请缓缴税款、减免贷款等措施。 最后,对于店铺被关闭的情况,建议尽快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和政策,以便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量避免冲动行事,理性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