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4晚,我驾驶一辆吉利轿车由西向东左拐向北,与对面由东向西行驶的byd轿车相撞,撞击我的右侧后车门,他是醉酒驾驶,路口没有信号灯!我已经马上拐到南北路上啦!他车速太快了!!他算不算追尾?为啥责任认定我和他同等责任?
2025-04-16 12:1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事故双方均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划分。 公平原则。即在事故中,应公平地分配各方责任,确保受害方得到适当的赔偿。 过错原则。即根据各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程度,确定其责任大小。 在您的案例中,由于对方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并且是在没有信号灯的情况下进行转弯,这可以被认为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之一。此外,被告车辆的速度过快也可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因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被告驾驶员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然而,考虑到您已经迅速转向并避免了直接碰撞,您可以考虑从次要责任者处获得部分补偿。但是,最终责任如何划分,还需要通过专业的司法程序来确认。 请记住,任何案件都需要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来支持你的主张,所以最好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来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