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问一下就是那个我在一个公司啊上班两年两现在已经快三年了也就是说他现在跟我说一个事情就是说我以前的上班时间不足八个小时现在以前加班的时间来补足它规定的那个上班时间但两年过后才跟我说这个事情现在说的已经扣除了我以前的那个加班加班的那个时间的费用然后说我还欠她一个月的班,这个问题我该怎么办了
2026-01-04 19:32尊敬的客户, 首先,您所面临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员工享有法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权利,并有权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关于您提到的“以前的上班时间不足8小时”以及“现在加班的时间来弥补”,这可能涉及到您的工作时间安排与公司的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原因和依据,以便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您认为公司没有遵循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协商。尝试通过直接对话的方式,向公司提出你的想法和需求,看能否达成共识。 申请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如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帮助,由专业的调解员协助解决争议。 提起仲裁或诉讼。若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选择将争议提交给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 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支持你的主张。 最后,希望您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如有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