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是全责,伤者轻微横突骨骨折,住院四十五天了,主治医生说可以出院了,伤者就是不出院,还要我先陪几万元钱,再说处理出院的事,我现在可以不在垫付住院费用了嘛?
1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如果您认为伤者存在过错,您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您决定不垫付住院费用,应提前与伤者协商,并告知其不再垫付的理由和后果。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处理后续事宜。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解决此事,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