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从娘家的农业户口转到男方也是农业户口,几年后离婚,男方的户口所在地划为城乡结合区,女方想转回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农业户口可以吗?
1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公民迁移户口应当遵循的原则之一是“随父或随母落户”,即在办理迁入手续时,应与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进行户籍变动。因此,如果双方已离婚,并且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孩子的户口归属,则孩子应当随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户口进行迁移。 至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孩子在离婚前已经随其父亲落户于城市区域,那么即使其父亲后来将户口转移到了农村地区,也不影响孩子的户口关系。因为户口迁移主要依据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属关系和实际居住地,而不是户籍所在地。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希望恢复娘家的农业户口,她可能需要证明自己曾经在离婚前就曾长期生活于娘家,并且有相关的证据支持。同时,由于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方,所以如果男方同意让女方恢复娘家户口,女方也需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实现这一目的。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协商一致、法院判决等合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