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酒店合同工,由于私人原因没有买五险,酒店每月补二百元。上个月我做了手术由于伤口一直恢复不好所以从上个月3日一直到十月一月我都休养伤囗,直到十月二日我才上班,现在我上个月只有两天工资发,其它所有福利待遇全部没有了,请问我的合同没到期,我病休有这些福利吗
2025-12-04 17:0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医疗期”和“工伤假”的规定。 首先,“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而暂时停止工作的一段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是“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其次,关于工伤假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如果您的伤情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您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报销、康复期间的生活费等。 综上所述,您应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处理自己的权益问题。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有疑问,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咨询。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