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4年左右,但因今年市场不好,公司因为业绩原因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说按公司的制度扣除我百分之50的佣金,和百分之二十年底才发的留存,请问这是否合理。
2025-12-04 16:11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时,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而您的情况属于非过错性辞退,因此您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其次,关于扣除佣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如果公司未能按时发放佣金或扣减佣金的行为导致了您的损失,您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关于年底留存的问题,这是公司的一项福利,而非强制性的规定。如果您对公司的年终奖金有异议,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