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我是骑电动车。别人可以商务面包车。他本人没受伤,车里边的人受伤。我受了伤,住院了。花了1万多。交通局,责任认定书,他的责任六分,我的四分。共同责任。他那边医疗费和修车费用,6万多。本来他是要赔我钱了。可是现在保险公司要叫我通知对方。商议。可是对方说共同责任,他那边还要我给他拿钱。我现在该怎么办?有没有利益打官司?会不会陪我那1万多块钱?
20天前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首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一般来说,如果事故是由双方共同造成的,则需要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建议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代理。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制定最有利的解决方案。同时,律师可以帮助您收集证据,为您的权益提供有力的支持。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