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住进去时办过暂住证没有办下来,三个月后上个星期五叫我去办结果得等到星期一才能办理 星期一时却叫我搬走 因为我有前科非在逃或者等等 社区查到罚了公寓五百罚金 切封条了我所住公寓单间一个月 该公寓让我搬走切扣除了我的押金 用作他们所交的罚款五百和被查封了一个月的月租 请问这是否合理
9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方面的问题。首先,您提到的“社区”通常是指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或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居民的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您的行为导致了社会秩序混乱或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和拘留等。然而,具体如何处理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其次,关于租房押金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出租人有权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作为对承租人的担保,并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按照约定方式退还押金。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的方式退还押金,承租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而公寓方突然要求您搬离并扣除押金的行为不合理,建议您与公寓方沟通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了解相关法规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